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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楼

1、捐款是个人行为 不能强行“捐款”,不能成为负担。但是象中国平安,万科,圈钱是狮子,捐钱是乌龟的行为是不是该讨伐?中国年年有灾,但象5.12这样的有几次?我们尊敬的王石董事长,常讲的企业有个重要的职责就是社会职责。
2、捐赠应在企业承受范围内,请问马、王董事长你们企业的高管一人的年薪水远高于本次捐赠杂没有成为企业的负担???????
3、请两董事长以后在各种传媒上少讲这些既做婊子又立牌坊的话。我只是很普通的工薪一月1000元,捐了300,尽点微薄之力吧。至少活着,还能吃好,睡好就是最大的幸福,已经比灾区人民好多了。
4、你们和你们的企业曾经让我很尊重,但是今天我要鄙视你,以后我也不会买你们的股票和产品了。
2楼

你呀卖出万科啊,再也不要买入了,搞他到15元!再也别来这里了!!!
3楼

王石先生:你赚取了太多的社会财富,这是国家和人民对你的支持,你应该回报社会,应该报答国家和人民;在国难当头、人民处在生死关头时你还有脸讲这种话?你的良心在哪里?如果你的母亲在瓦砾下,解放军、医生告诉你要慢慢救,不能一下把劲都使完了,你是什么感觉?你太让国人伤心了。。。。。。。